JTG/T3821-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標.pdf
進入下載頁資料簡介
一、《公路工程估算指標》(JTG/T3821-2018)(以下簡稱本指標)適用于公路基本建設新建、改擴建工程
二、本指標是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依據,也可作為技術方案比較的參考。
三、本指標是以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表現的指標。編制估算時,其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應按《公路工程建設項
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3820-2018)的規(guī)定計算。
四、本指標由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橋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臨時工程共八章及附錄
組成。
五、本指標是根據交通運輸部對公路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工作深度要求,以公路工程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
近年來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和竣工資料為依據而制定的。編制投資估算時應按本指標的說明及附注正確使用本指標,不得隨意抽換指
標內容,以免造成重算或漏算。
對本指標中缺少的項目可以編制補充指標。補充指標應按照本指標的編制原則、方法進行編制,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
輸主管部門批準執(zhí)行,并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備案。
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工作深度已達到初步設計的深度時,可采用現行《公路工程概算定額》(JTG/T3831-2018)編制可行性研究
報告投資估算。
六、綠化工程指標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制定并發(fā)布。
七、可視具體情況對特殊工程、特殊工藝的估算指標制定專項標準或補充規(guī)定。
八、指標中注明“某某數以內”或“某某數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數本身;而注明“某某數以外”或“某某數以上”者,則不包
括某某數本身。
九、本指標的基價是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的合計值;鶅r中的人工費按106.28元/工日計算,材料費和設備費按現行《公
路工程預算定額》(JTG/T3832-2018)中附錄四的材料、設備單價計算,施工機械使用費按現行《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JTG/T
3833-2018)計算。項目所在地海拔超過3000m時,人工、材料、設備以及機械臺班基價在上述單價的基礎上乘以系數1.3。
十、指標名稱中帶有“※”號者,均為參考指標,使用時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十一、指標中的“工料機代號”系對人工、材料、機械名稱進行規(guī)范管理的識別符號,不得隨意變動。
下載地址
